一張1,200元的罰單,罰不掉台北人行道上的結構性困境
外送員違停挨罰的背後,是行人、騎士與制度三方皆輸的「人行道地獄」。
傍晚六點的台北敦化南路,一位外送員把機車停在紅線上,跑進大樓送餐。前後不到四分鐘,一張違停罰單已夾在車上。以他一單約40元的外送費估算,這一單他倒賠了超過1,100元。
鏡頭拉遠。這不是一個人的倒楣,而是一座城市的日常。2023年,CNN以「行人地獄」形容台灣的道路環境,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公開承認台灣交通是「地獄」。同年,行政院端出「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」,承諾四年改善。但罰單照開、行人照閃、外送照違停,為什麼?
罰單懲罰的是個人,問題卻出在結構。台北市登記的機車超過90萬輛,但商業區的機車格長年不足,而外送平台以演算法壓縮送達時間——騎士想在時限內完成訂單,只能在「違停被罰」與「超時被扣分」之間做選擇。行為科學稱之為「誘因結構的錯位」:當制度把風險全部轉嫁給最沒有議價能力的末端執行者,個人的「違規」其實是系統設計的必然輸出。
真正的受害者名單比想像中長。第一位是行人:推嬰兒車的家長被迫推到車道上,與公車爭道;視障者與輪椅使用者面對的,是被機車、變電箱、招牌切碎的人行道。第二位是騎士自己——台灣每年交通事故死亡約3,000人,其中機車騎士占比過半, pedestrians 每年亦有數百人喪命。第三位,其實是被罵「搶錢」的執法者,以及整個互相信任持續磨損的社會。
國際對照提供了鏡子。東京的外送與物流同樣密集,但透過「臨停區」的普遍設置與貨車共用裝卸空間的制度設計,把違停從「個人品行問題」轉化為「空間規劃問題」。荷蘭從1970年代起推動道路空間重新分配,行人與自行車死亡人數數十年間大幅下降——重點不是罰得更兇,而是讓「守規則」這件事變得可行。
那台灣的解方是什麼?短期看,擴大設置限時10至15分鐘的「外送臨停格」,讓四分鐘的送餐不必以1,200元為代價;中期看,平台演算法必須被要求納入「合法停車時間」,這已有國際倡議支持;長期看,人行道的淨空與連續,需要的不只是取締,而是把行人路權寫進每一條街道的設計標準,而非讓行人繼續在縫隙中求生。
一張罰單罰得對不對,也許見仁見智。但當行人、外送員、執法者三方都在同一條人行道上受苦,我們該問的或許不再是「誰違規了」,而是——這條路,當初是為誰設計的?